各研究生班级:
根据苏财教〔2023〕74号的文件精神、《江苏省台湾学生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苏财规〔2010〕26号)相关要求,为进一步贯彻中央对港澳台工作方针,吸引和鼓励更多优秀学生来江苏普通高校学习,现开展2023年江苏省高校港澳台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在我校就读的全日制港澳台研究生。
二、申请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一国两制”方针,认同一个中国,拥护祖国统一;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三、奖项类别、等级、名额和奖励金额
江苏省高校港澳台学生奖学金:
1.硕士生:一等奖1名,奖励金额4000元;二等奖3名,奖励金额3000元。
2.博士生:二等奖1名,奖励金额4000元。
四、评选程序及申报材料
1. 12月13日中午12点前,学生本人申请,班级初审,上报材料。请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填写《申请表》(附件1)、《汇总表》(附件2),其中奖学金等级先不填。
申请表可打印,“申请人签名”部分手写。其他详见表后填写说明。
请按要求提供以上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并提供学习成绩单、科研成果、社会实践证书等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到seuemxb@163.com,纸质版交至经管楼A109。
2. 12月13日-12月14日,院系审核推荐。
学院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考察推荐、上报研究生院。
3. 学校组织评选:研究生院汇总材料、组织评选并公示拟推荐结果。
五、其他
1.已获评2023年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的学生,原则上不兼得2023年江苏省高校港澳台学生奖学金。
2.对于获奖的学生,如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将取消其获奖资格:
(1)有反对“一个中国”的言论或行为;
(2)触犯国家法律、法规,参加非法社团组织;
(3)违反校规、校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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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0二三年十二月十二日
附件2:2023年江苏省高校港澳台学生奖学金推荐研究生情况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