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位研究生、本科生:
2018年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开始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名额及额度
我校宝钢优秀学生奖励名额7名,奖励金额1万元/人。其中特别优秀者经我校“宝钢教育奖评审遴选小组”提名可参与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的评选,奖励金额2万元/人。
二、申报条件
本科生: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诚实守信。
2、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语言表达能力。学习成绩专业前10%,参加过省级以上竞赛并获奖或在省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个人学术论文。
3、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能承担社会工作,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5、在社会实践活动中产生重大影响的可适当放宽条件。
研究生: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诚实守信。
2、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语言表达能力,硕士、博士研究生须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发表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或参加科研课题工作,并取得应用研究成果或发明专利。
3、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能承担社会工作,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5、曾以主要负责人获得国家级以上竞赛奖项的或在社会实践活动中产生重大影响的可适当放宽条件。
三、评审原则及评审程序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掌握评选标准,严格遵守评审程序,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进行。
2、评审中要注重申报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全面衡量申报人的各方面表现,要侧重对学生“五种能力”以及自我养成意识的考核。
3、2018年宝钢优秀学生奖励名额7名,宝钢教育奖评审遴选程序为经学生个人申请,由每个院系遴选推荐1名本科生或1名研究生,本科生报学生处、研究生报研究生院,经学生处、研究生院筛选,“宝钢教育奖评审遴选小组”评审,并从中提名可参与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评选的人选。
4、候选人一旦确定,应在一定范围内张榜公示,获奖者应为本单位绝大多数师生所认同。
四、评审材料
1、《评审表》中“主要事迹”一栏应具体生动、简明扼要、实事求是地介绍候选学生在校期间在德、智、体、美、劳诸方面,特别是入校后在“五种能力”方面的现实表现。
2、《评审表》不可对页面、表格和字体设置进行调整,各栏目的篇幅需按栏内提示的要求书写。表中的院、系请详细填写;在读学历按“本科生”、“硕士生”和“博士生”选择填写;日期填写一律如“201805”的方式,起止日期填写一律如:“201409-201812”的方式。
3、对弄虚作假等不道德手段获得奖励者,一经查实,将撤销奖励,追回证书和奖金。
五、注意事项
1、拟推荐学生填写《学生评审表》和《申请宝钢奖学生信息汇总表》,并将纸质、电子文件于8月24日17:00前交至年级辅导员处。
2、“宝钢教育奖评审遴选小组”遴选后确定的7名候选学生,由研究生院和学生处统一从网上申报。从系统中下载正反打印的《评审表》和照片交校教育基金会办公室。
3、宝钢优秀学生奖的《评审表》为一式一份,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提名人的《评审表》为一式二份。
4、宝钢优秀学生奖的学生需提供2张2寸相同彩色免冠标准照,1张贴于《评审表》的“照片”处,另一张寄宝钢教育基金会会秘书处制作获奖证书用;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的提名学生需3张2寸相同彩色免冠标准照,2张贴在《评审表》的“照片”处,另一张寄宝钢教育基金会会秘书处制作获奖证书用,照片经“宝钢教育奖评审遴选小组”遴选完成后再提供,初评样表不用贴照片。
联系人: 杨明睿 电话:5209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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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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