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应财务处要求,自11月27日起,请各位老师按照财务处新发的《东南大学公务接待费用报销管理补充规定》进行相报销,具体请查阅附件通知。
ky体育官方平台中国官方网站院办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三十日
关于印发《东南大学公务接待费用报销管理补充规定》的通知.doc
发布时间:2015-11-30访问量:1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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