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度研究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通知
各院系(所)、各位研究生同学:
2011-2012学年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即将开始,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1、2011级新入学的学历硕士研究生(不含委培、定向生),博士不再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2、2009级、2010级研究生阶段未成功申贷国家助学贷款的硕士研究生。
3、本学年未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若本学年已申请但未审核通过的,必须由当地县级及以上资助管理中心出具相应证明并注明审核未通过的原因。
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所需的材料:
1、父母双方、第三方亲属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已婚者还须提供配偶身份证复印件及共同还款承诺函;
2、父母任意一方及第三方亲属联系电话(固话或手机)的近期缴费单据(三月以内);
3、研究生家庭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关于其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原件;
4、研究生本人研究生证复印件;
5、37440卡详细信息查询单,37440卡详细信息查询单可以持学校所发的中国银行借记卡及本人身份证在中国银行(南京市)的任意网点打印;
6、研究生本人(借款人)贷款申请书
三、申办流程:
详见附件一、国家助学贷款指南(研究生版);附件二、国家助学贷款网上系统研究生使用指南。
四、注意事项:
1、研究生网上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时间为
2、2011年度国家助学贷款合同签约暂定为
联系人:
地 址:四牌楼校区逸夫建筑馆205室
东南大学研究生院管理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