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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南大学研究生申请硕士学位时发表学术论文等成果考核要求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11-09访问量:1237

 

关于东南大学研究生申请硕士学位时发表学术论文等
成果考核要求的通知
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各院、系、所,各处、室、直属单位,各研究生指导教师:
 
经十二届东南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三次会议讨论通过,从即日起,学校对申请东南大学硕士学位的所有研究生(除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研究生外)不再提出发表学术论文等成果考核的要求,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自行决定是否要求硕士学位申请者发表学术论文等成果考核标准。
院(系)可在相应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要求的成果考核标准基础上提出更高的要求,但须报相应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批、备案;研究生指导教师可以在满足相应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及所属院(系)要求的成果考核标准基础上提出更高的要求,但须报相应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批、备案;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须统一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在研究生入学时,各院(系)应将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院(系)、研究生指导教师对硕士学位申请者提出的成果考核要求以书面形式告知学生并经学生确认。
研究生申请硕士学位时成果要求的完成情况由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自行审核。
研究生院
2009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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